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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孕快3个月了,由于身体不适,一声也开了“先兆流产”的病假单。单位考虑之下决定让我停薪留职,时间视我产后的情况而定。 但是停薪留职期间的社保(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都要由我来承担,并且基本工资、奖金、绩效、补贴一切停止。也就是说停薪留职期间除了拿不到基本工资外还要承担600多块单位和个人的保险部分。 我想请问这样合法吗?

其它综合
2011-03-14 14: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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