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一起有了一快两岁的女儿,我们没有登记的。到现在。我们俩因为他太多的原因而要分手,对我和我家人极度的过份。而且在外面还有过一次“婚外情”。我们俩感情极度的不好。总为了小孩我才一直都没有分手。现在他家有一栋在乡下做的新房,还有一辆桑塔纳。这房子和车子都是我和他在一起之后才有的。而且买车的时候我还在我家那边帮他借了一万元。现在还有四千没有还的。
我现在想要和他分手。请问。我能不能在财产上进行分割。或者让他进行给我这么多年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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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不同居不受法律保护,但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分割,借款由你还,但可以向他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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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由于你们没有领取结婚证,只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出资、共同生活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平分。借款买车的欠款,由你偿还,但是你可以对车子主张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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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立事实婚姻,你们只是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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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能证明是个人财产外,同居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的,也就是说你可以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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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