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5年购房(148平米)时已将契税连同房款全部缴纳了,甚至开发商还收取了房产证办理费(都有收据)。可是后来开发商委托一代理公司办理产权证时,我被告知必须补缴2万多元的契税,理由是国家又有了新的规定。可我查阅的有关规定对“契税”的定义 , 是指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权属发生变更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照交易价格的一定比例向权利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是对房地产产权变动征收的一种专门税种。既然如此,就该履行当时的合约规定,岂有追加(二次)税收之理?我的理解是否正确,请指正。谢谢

公司企业
2011-03-15 08:25:5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购房发票是交房才给吗
22507
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含增值税吗
民法典 2531
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含增值税吗
房产税遗产税征收标准
民法典 384
房产税遗产税征收标准
民法典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的规定
民法典 1948
民法典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的规定
欠条有效期限是多久
民间借贷 65
欠条写了还款日期到期没还的怎么办
民间借贷 40
欠条写了归还日期但没还的怎么办
民间借贷 35
欠条是几年有效期限
民间借贷 25
欠条有没有时间的限制
民间借贷 20
欠条是几年过诉讼期
民间借贷 2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