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3年5月开始在一家公司工作,到今年5月就工作7年了,7年中好像跟公司签订过两次合同,记得2007年公司让我签合同的时候,我及公司所有员工都没有写合同日期,(人事部不让填写日期,说公司所有人员都不用写日期,也没有违约方面的约束)同时公司所有员工的合同只有公司自己有一份,员工手里都没有合同,同时无论在公司工作多久的员工都没有买社保,只是在每个月工资表上面注明有扣社保的钱,现在我要辞工,应该怎么维护我自己的利益?(注:08年后都没有跟公司签订合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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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有劳动合同的期间给你双倍工资
二、解决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7个月工资
三、补交各种社会保险。
四、可以委托律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专业劳动法律师为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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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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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带着证明在公司工作的工资表 工作证 等,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补缴社保。具体看 劳动合同法 和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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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做法欠妥,关于你的社保等可以与公司协商,由其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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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