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所以公司规定试用期1-3个月,我在职4个月后,上司通知:公司希望找一个专业员工,而我试用不合格要把我辞退。
公司的合同规定,试用期为3个月,合同有给我签过,但没有给我一份。那么现在我算不算是公司正式员工工?如果公司辞退我,是否该赔偿一个月工资作未提前通知辞退的赔偿金,及2个月工资作炒孕妇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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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你关键是要证明你的工作时间,和工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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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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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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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你怀孕期间不能解除合同,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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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