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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8月新房装修好后,至今尚未入住就无奈地交了三次水费,共计200多元。
第一次交以为是装修时施工所用没产生疑问,09年10月第二次被通知交水费才只意识到有问题,仔细检查
室内水路并确认无一漏水后,找相关负责人勘察理论一番后最终议定:水表有问题。要么到检测部门验表,要么把水费全交后换个水表。为省事本人选择了后者。不料过了两个月水务公司又催交水费,本人气愤至极并多次通过电话申辩理论,但对方坚持认为是室内漏水。最后本人要求对方到现场证实,但对方只管催要水费不管其余,催交未果便关闭了本住房的水阀。最近,本人准备入住,只好忍气交了水费要求送水,可是交了水费水务公司仍然不开通水阀。水务公司如此官僚霸气,叫人忍无可忍。如此生活小事,有无资格诉讼?望专业人士给予指点。

其它综合
2011-03-12 23:08:4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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