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根据《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九条 规定凡不符合本条例的生育规定而生育的,为计划外生育。对计划外生育的夫妻双方各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第十四条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和计划内临时工,按不低于本人一年的工资总额征收;私营企业经营者和个体劳动者,按不低于本人上年度纯收入的金额征收;城镇无业居民,按不低于本市、镇居民上年度人均收入的金额征收;村民,按不低于本村上年度人均收入2.5倍的金额征收。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按计划外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征收金额各加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生育第四个以上子女的,以此递进累加。交纳社会抚养费的,可以办理户口。如对解答满意,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