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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已离婚10年,育有一女,判给我老公。离婚后我回到广西,父母姐妹怕我生活无靠,帮我买了一套房子和一间门面,房产证上都是我一个人的名字。最近我通过自己努力买了辆车,打算过年邀请家人出外自驾游,因为买房子和门面的钱都是父母和姐妹凑的,担心出意外时,按继承法会全部属于我女儿,这对我家人不公,所以想请问,我应办理什么手续,可规避这种风险?我需要先写封遗书吗?需要公证吗?费用是多少?怎样办理才会具有法律效应?谢谢!

继承
2011-03-11 12:5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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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