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在2011年1月16日在**医院西区住院生孩子。1月16日23点30进入产室,00点03顺产一个男孩后出现大出血,医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就让转院,结果由于转院路程*,浪费了半个小时的时间。我老婆在转到某某医院总部时血都流干了,在**医院总部医生无计可施的情况下我老婆死了。我说明一下我们是在武汉的某某医院,事后我们去找某某医院西区讨说法,他们都避着不见我们,我们于是在其院长办公室拿到了**医院总部医生和某某**西区医生关于我老婆死亡讨论的材料,至今仍在我手上,材料上某某总部医生说我老婆是可以避免的死亡,并说**西区的医生在我老婆大出血后采取的措施不到位,转诊有问体。我在说明一点我老婆生孩子时我在场,但医生并没有让我签手术责任书。1月23日**医院西区赔给我们16万元说是医疗事故赔的,现在我觉的有问题,恳请你们帮我一下告诉我怎样办,2011年3月10日晚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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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同意赔偿,表示已经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这很难得。建议委托专业医疗律师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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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聘请律师协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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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相对复杂并且专业性较强,建议委托专业医疗纠纷律师介入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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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应当及时尸检以查明死亡的原因,同时要求封存病历以防医院篡改!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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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