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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45岁 离异 有一女儿 2006年再婚 结婚前有套房子,5.12地震中房子被完全震塌,根据汶川的政策, 交了4万,拿到了一套新的房子 户主还是女方 男方出了3万。现在女方得了癌症晚期,男方现在一分钱不出 现在问 房子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同财产? 如果女方不幸去世,房屋由谁继承?家人现在想把房子转到女儿名下,把钱退回男方,可行否?

继承
2011-03-13 11: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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