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在武汉**有限公司(鲁巷店)看了一套二手房,比较满意于是2010年10月28号在中介店里,中介,我和卖房签了一份三方合同,卖方房子没有办证合同约定是我出钱办,后期费用也都是我出,由于帮他办证时卖方突然发现购房发票没有了,因此他补办发票之类的耽误近一个月时间在这一个月时间内导致贷款利率提高和全额营业税的出台。到现在4个月了。到目前为止我总共交了50500元 其中:中介费:10300元 卖方订金:25000元 贷款费用:3000元 办证:12200元。这些都有收据和发票。所有相关适宜已经全部办完只到最后过户一步了,上星期五电话沟通因为卖方发票掉了导致我贷款利率提高和全额营业税的提高希望卖方帮我承担一2万,电话里卖方说同意帮我认2万损失,叫我去房产局过户,结果我去房产局过户时卖方突然一分钱都不认了却要我过户,商量半天没有结果卖方一分钱不认,因为合同约定过户当天付首付19万,当时我身上除去过户费用之后只剩17万就差卖方承诺的这2万,没办法户没过成,回来之后我就连忙凑钱把差的2万凑齐了,因为自己觉得合同签的对这个国家政策的变化没有什么约束力准备自己吃点亏卖方承诺的那2万不要卖方承担了,我自己出过户算了,星期五晚上就跟中介说了叫星期六过户不要卖方认一分损失,结果卖方星期六说有事不来,推到了这个星期一过户到星期一又叫卖方来过户卖方又不来说有事情不来,中介就问卖方什么时候有时间来过户,卖方就开始耍赖了倒说我违约要我赔1个月违约金给卖方才过肯户,如果我不赶紧交一个月违约金过户就合同取消。没办法今天星期二中介给帮我代发了个催他2日内过户,不然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的书面函,我签了字按了手印两份,发卖方一份中介留了一份中介说外一打官司可以留作证据。反正中介是站在我这边的认为我这边和中介都没有任何违约的地方是卖方在无理取闹想收回房子,认定我不敢打官司。卖方这几天单方面撤销合同一直在中介闹要退2证搞的中介都不能正常营业,中介一直没把2证给卖方。中介说一直扣卖方证也不合法也撑不了多久,天天在中介店里闹影响不好,如果打官司会全力配合我这边提供相关证据,叫我尽快通过法律手段起诉卖方。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才好想咨询一下您。
-
建议尽早聘请律师参与争取合法财产权利。
-
建议聘请律师参与保障权利。
-
可以起诉,要求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
可以起诉 如需帮助电话联系我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