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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麻烦的案子,律师能否一一解答 挺麻烦的案子,律师能否一一解答 1:06年3月21号,第一份合同:我们和的一位青岛姓金的,他在巴西承包了一偏可以捕鱼的海域,我们暂叫A公司,我们两方签订了进口海产品的合同,合同约定2006年7月末以前打捞的海产品数量不低于5万吨出售给我们,款项要我们直50万接汇给青岛B一家公司,因为姓金的欠B公司捕捞设备款。咨询律师问题:事后查明2006年7月某捕捞量只能是2千4百吨,根本不可能打捞出5万吨,这算不算弄虚作假,有意欺骗? 2:2006年5月16日 成交确认书:由于姓金承包的捕鱼海域没有进出口贸易权,但姓金的在香港有一家从事海产品进出口的C公司(姓金的持股50%)于是我们就和香港的这家公司签订了成交确认书,也就是我们的第二份合同。咨询律师问题: 成交确认书中姓金的持股50%,现在姓金的要不要负责人? 3: 2006年5月17日,付款委托书:委托书中注明A公司和姓金的本人同意并认可将我们购买海产品的款项分别打给B、C公司各50万元(我方已付)。咨询律师问题:付款委托书:委托书中注明A公司和姓金的本人同意并认可将我方货款分别打给B、C公司各50万元,现在姓金的要我们分别向B、C索要欠款,这算不错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因为我们是替他还债,现在香港的C公司已经解散。 4: 2006年5月28日,进口合同:我们正式签署了海产品的进口合同。 5: 2006年11月23日,协议书:我们只收到了价值50万元质量低劣的海产品,(和我们合同上约定的数量和质量相差甚远),所以现在还欠我们50万元。这份协议中的内容是注明, B、C欠我方的50万元货款,由A、C偿还,并签字盖章。咨询律师问题:协议书:这份协议中的内容是,A、B尚欠我方50万元,A、B方签字盖章了,C公司已解散,现在这个案件中开始到最后一直是由姓金的一个人在操作。C公司在香港的注册资金仅1万港币,这算不算没有实际履行能力?关键的问题:两家公司同时签字认可尚欠50万款,C公司解散了,但A公司还在,这50万可以直接向A 公司所要吗尊敬律师一一回到,谢谢。

刑事案件
2011-03-31 12:07:0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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