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执意要开公司,我坚决反对,因为其资金分析远远大于我们家庭总资产,可他还是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擅自开张了(前期只是和我讨论)。请问,丈夫公司一旦出现债务,我家庭(房产或存款)以及我个人需要共同承担吗,如果执意我认为很不公平,因为,其一,我认为项目可行性不强,其二,其风险远高于我们的承受能力,其三是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他擅自进行的,请给予专业解答,或者建议如果不离婚,如何合理规避风险,谢谢
-
可约定夫妻财产,并进行公证。除非离婚,否则,完全规避是不可能的。
-
请看以下规定,希望能帮到你。
对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请求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的,如夫妻一方不能证明该债务已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审判人员根据案件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判定同时存在以下情形的,可按个人债务处理:
(1)夫妻双方不存在举债的合意且未共同分享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
(2)该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双方应履行的法定义务或道德义务;
(3)债务形成时,债权人有理由相信该债务不是为债务人的家庭共同利益而设立。
-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一方对外投资所产生的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承担。建议进行对婚内共同财产归属进行约定,并对该约定进行公证,这样就可以避免相应的风险。
-
公司的性质是什么?有限公司?还是合伙企业?还是个体户?
搞清楚这个才能回答你的问题。可以来电咨询,不一定非得离婚,毕竟开公司也有可能赚钱呀。
-
你好,需要看公司的性质才能确定,且开公司也有赚钱的可能。如需帮助电联。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