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号,我把人追尾了。车上坐着他母亲约40多岁,说是闪了腰和脖子,上友谊医院检查,医生说没事不是因为事故的事。她本身就有老年病。车修好了花了四千多,昨天提车,车主要索赔5000元,说当天耽误生意,一个大客户,还有这些天的用车钱。还要给他妈复查,说这几天脖子肿了。钱我没给他,但把我的证件压下了,车他已提走了。请问这合理吗?
当时我有点晕了,答应今天把钱给他,并把证件压他那了。我现在有什么更好的办法解决吗?对方在良乡住,开个婚庆公司,拿来的证据都是没有章的收据,还有一些打车票。关于耽误的生意,是他写的客户退订物品的清单,只是他写的。怎样解决好呢?我要求反还证件怎样起诉?多久能要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