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以孩子不是亲生为由,在孩子100天后不再支付抚养费及一切费用,2月18日带人强行抱走孩子,以孩子不是他的为由,以4万至10万元不等要挟,如果起诉离婚,对方提供了孩子不是他的证据,那么我该付多少赔偿金呢。我的工资收入1000元左右,要抚养孩子及一切孩子的费用。所在地区江西吉安县。。我想了解这样的情形,我该付多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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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证明孩子不是对方的,只是对方以后不承担抚养义务而已,至于赔偿的话,会根据你的情况酌情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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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证明孩子不是对方的,只是对方以后不承担抚养义务而已,至于赔偿的话,会根据你的情况酌情判决的.
2\\法律问题比较复杂或要花很多时间分析回复,必须要了解许多具体情况才好分析,以免错误判断,为了更好地分析具体情况,节约彼此时间,建议来电或直接联系我,如果要获得具体的法律帮助,最好直接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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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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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酌情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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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