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一朋友托我帮他问问)他是从2002年的5月份进的公司,一直从事的是电声行业,在公司已经是属于老员工了。在2005年的8月分提升为负责生产技术方面的工作,后来包括相关的开发及生产线全部问题都是他负责解决,但在以后的4年中他的工资基本就没有加过,连加班费也每月只有1300-1500元左右,可是自从今年3月份加工资后,从原来的1250元的记时工资之上加了1000元,加上相关的补贴约和2800元左右,可他们部门的主管却一直在挑毛病说做事没按程序走,认为他这些年的工作是给公司带来了利益损失。而且三番四次的在部门会议上多次出言侮辱,最后他忍无可忍,积压在心底的怒火彻底爆发,因为部门主管是老板的亲侄儿,在这之前他也知道结果会是什么,但最终还是把他调换岗位,可他一直不同意,因为其它岗位我他根本不适应。之后的一些工作也做得不顺利也不太到位。所以公司决定把他开除。结果就是将八年的老员工单方面解除合同,像这样的事公司应该赔偿吗?应该怎样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