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上了半年,下半年申请退学,学校方面只退学费的40%却不退住宿费,这合法吗?
报名费用收据
学费及xx(看不清楚)费:6800.00元
住宿费:1200.00元
合计:8000.00元
以上写在同一张发票中
住宿押金:200.00元
第二张发票
教材,保险,体检,军训,报名表:1080.00元
第三张发票
学校的退学金计算
6800*40%=2720+200住宿押金-300教材
一共2620元
当初学费交了将近1W 退半年学费居然3000不到
这中间明显有问题 所以我想请问各位律师 哪些费用是我应该得到的?
-
住宿费 应该是退还实际的
-
应该给退得,你得据理力争!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