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妹妹本来3月15日应到预产期了,在3月6日在家就开始腹痛,并于当日上午送到县人民医院且住院待产,住院后做了相关的检查,检查结构是阳水已破,但肚里的阳水及小孩都很好,并要我们先住着待产,但一至到晚上妹妹疼的历害,多次叫医生看他们都说没有问题快生的时候都是这样的,后多叫几次医生的态度也不是很好,一至到晚上八点多钟,医生随便过来听了一下说小孩没有事,但到晚上十点多钟时医生还检查时就说小孩没有心跳了,后一至到第二天上午十点多点才把小孩取出来,这时小孩已全身都发黑了,并也看到小孩发育都很好。后我们就找医院要说法,医院也成认中间时间少了两次检查,但他们说这不是医疗事故。我现在想问一下这是不是医院的失职造成的医疗事故,二医院应如何赔偿,三找什么单位确定是否医疗事故,四要取得一些什么证据?急回复,谢谢!

医疗纠纷
2011-03-20 14: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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