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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部在宁波一直在宁波发的工资,个税也在这边交的,但是从入职到现在一直没买保险,现在在成都分公司工作可以在成都补交从2010年9月到2011年4月份的社保吗?如果行的话,滞纳金又会是多少? 谢谢,各位了!!

其它综合
2011-03-08 17:44:3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