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很简单.离婚双方,女方想离婚。她是上海人!
男方不同意。暴力威胁。恐吓女方。不想离。因为男方不是上海人。想要女方家的上海户口。还有就是女方。妈妈名下有处上海的房产。这也是那个男的不愿意离婚的原因。但是女方现在坚持要离婚。请问可以怎么办。还有女方现在爱上别人了。那男方也知道。所以请问。要离婚。怎么办。因为现在女方已经被限制了一切和外界的通信。我是他在外地的朋友。他QQ给我留言的要我帮她想办法!如果您看到了可以QQ联系我。或者电话我。跟你详细谈谈。还有如果上述。您的费用是多少谢谢。很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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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户口是高碑店的吗,如是,可以联系,建议案情说清后再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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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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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协商不成,只能诉讼离婚;如双方无书面的财产约定,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均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依法均分;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归女方抚养,以上的根据双方及子女的具体情况,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的原则确定。律师代理费可与律师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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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协议不成,那只能起诉离婚,房产属于女方的父母,离婚时不会参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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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