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请问:其中的月标准工资有具体的规定吗?能不能可以理解为最低工资标准?

其它综合
2011-03-08 11:46:2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