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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因劳务受伤,在治疗期间雇主与雇员达成赔偿协议,给付6000元。雇员后住院花费11185元。雇员后起诉主张伤残赔偿。请问事先达成的协议是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还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3-07 13:23:0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