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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我朋友在2001年跟几个学生打架,打坏了一个学生,打落了肾,那家人报警了,有几个被抓了,可是他跑了,至于事件怎么处理的他不清楚,截止到现在,已经10年了,他需要办理二代身份证,一代将要过期,因有案底,是再逃,现在想销案办理身份证,该怎么办,回去办不销案的话会被抓起来吗?请律师解答,谢谢! 我朋友当年未满18岁的,

民事相关
2011-03-07 13:52:5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按你说的对方伤情应该是重伤,那刑事诉讼时效还未超,销案不可能,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 不会销案
    法律依据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