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领导决定用我个人帐户公款炒股并由我操作,因为股市不好出现了亏损,这个领导害怕上级来查,叫我把帐户和股票交给单位,但在帐户中同时还有我个人的股票,我要求作清理后再交,领导说先交给单位,组织上会作清理的,我相信组织,轻信了领导,将帐户及股票全部交给了财务主管,写了移交清单,注明了我帐户中存有的股票数,但没有写明是单位的还是个人,财务主管以个人名字签收。之后我多次找领导要求返还我个人的资产,但这领导完全推翻了当时的说法,说什么我帐户中的股票全部都是单位的。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么样才能要回我个人的财产?我的帐户至今还没有还给我,请求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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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可以要回来,但是你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账户中的那部分财产是你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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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必须提供你自己的钱款来源、转账明细和凭证。如果没有证据证实上述账户中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况,你的请求很难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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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和私款可能混同,很难查清。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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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可以拿回来的。建议循序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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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有证据(银行转账纪录)可以证明该账户内部分资金和股票是您本人财产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单位返还。如您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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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