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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广州,前天晚上下了场暴雨,租的房子是一楼,被水淹了半米高,还好都是些桌椅板凳。这些天一直也有暴雨预报,我便联系房东想协议提前结束合同。房东答复我说,房子已经租给我了,中间出的责任都由我自己承担,而且老天下雨她也管不了。并且到期退房时,我们还要完好无损地退还给她,如果想提前解约,就按违约算,不退还押金。现在广州这么潮湿,被浸湿的墙面已经发霉了。

我想请问,这样的问题是否该我们自己承担责任,和房东毫无关系?这样能提前解除合同吗?算不算违约?

其它综合
2011-03-06 21:12:5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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