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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我的土地由于不方便播种,自行和一村民(王某)更换了。更换后(王某)栽了树,而且还办了林昭。10年,由于国家修路,把地给占用了,占用了国家给了补偿,其中的补偿都应该给村民(王某)吗?这算是把我的地给卖了吗?当时更换什么手续也没有的。现在(王某)已林昭为凭,说他的地,国家的补偿都应该归他。可我也有国家的土地合同啊。我能得到其中的补偿吗? 谢谢!

经济相关
2011-03-07 16:15:5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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