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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售后服务网点工作 虽然算是注册公司 但是在那里工作的 不算安装工人的话 就老板一家和我 老板脾气暴躁 老板娘脾气也不好 所以我决定辞职 在干了两个月又一个星期之后 我提出辞职的时候 我第二个月的工资还没有拿到 因为她那里是压半个月的工资 要在3月15号才给我 我提出辞职 她说不给我开工资 要等到找到人之后办交接才给 我们之间也没有签订劳务合同 但是不知道口头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一开始老板跟我说的是 试用期两个月 我现在担心的就是等到3月15号那天 她还没找到人 也不给我第二个月的工资 请问这样我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吗 谢谢您

其它综合
2011-03-07 08:54:0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