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手机导购,我于10年01月28日来到南门迪信通中山店做手机导购,开始说的保底工资800元,我工作了15天之后公司说是完成任务后才有保底工资,第一个月后又告诉我新员工的工资按70%的发,我第二个月因为家里有事情提出辞职,经理却说辞职要提前15天,我当天写出辞职报告,15天后因为经理家中有事情,而且公司剩下员工不多,我又自告奋勇上了20天班直到经理回来,我提出离职,经理说必需要让我找个人顶替我,我做不到,经理就告诉我只发工资的40%,除非我放弃辞职或者找个人顶替我的位置。现在快到这个月的15号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