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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15周岁,团伙(四个人都是15周岁)吓唬受害者,要了受害者的手机,公安说他犯了抢劫罪,现在他被刑事拘留,请问以他的年龄能被刑事拘留吗?还有他的行为能构成抢劫罪吗?如果够成的话,能怎么判他?那些青少年保护法都是不起作用的吗???

其它综合
2011-03-07 21:48:3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年满14周岁即可构成抢劫犯罪,但未成年人减轻处罚。是否构成抢劫犯罪,关键是否当场实施暴力。如果是初犯,争取缓刑。
    刑法第263条
    定义: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立即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 *** 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6)1号
    第七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一般也不认为是犯罪。
    第八条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第十六条 对未成年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宣告缓刑。如果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宣告缓刑:
    (一)初次犯罪; (二)积极退赃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三)具备监护、帮教条件。
    第十七条 未成年罪犯根据其所犯罪行,可能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悔罪表现好,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免予刑事处罚:
    (一)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二)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三)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 (四)共同犯罪中从犯、胁从犯; (五)犯罪后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 六)其他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
    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你弟弟能被刑事拘留,构成抢劫罪,在量刑方面可能会考虑轻一点。
  • 抢劫的话就要的,建议找律师帮助下,才15岁真麻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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