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9年4月28日凌晨1时许,荥阳市28岁男青年聂某骑自行车行至郑州市南阳路宋寨南街路口时,被一辆沿南阳路由南向北行驶的轿车撞伤,事故发生后,肇事车逃逸。

接“110”指令,郑州交警五大队立即派民警赶到现场勘查,但现场只有被撞坏的自行车和地面上散落的少量灯罩玻璃碎片。专案组民警通过案发地遗留的手指甲大小的玻璃碎片,走访汽修厂、汽配市场及4S店,确定车型。经民警大量调查,确定肇事车为中华骏杰轿车。

一个多月后,在排查至第960辆骏杰轿车时,民警发现豫A55H50中华骏杰轿车是重点嫌疑对象。

2009年6月3日凌晨,车主马某面对民警的质疑和诸多证据,对其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像这样的肇事逃逸怎么处理啊?

交通事故
2011-03-05 23:02:4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