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1年2月26日参加某旅行社赴海南三亚5日游的团,游程中导游组织游客自费参观南湾猴岛,我参团并另付费163元。参观快结束时,在出口处排队等候缆车时,一只野猴发威咬伤了我旁边的一名小女孩,随即又咬伤我的左臂,然后跳离。当时伤口出血,约2厘米左右的小口。给我造成巨大精神痛苦,并影响接下来游程的心情。事先导游并未提醒我们猴子会咬人,注意远离猴子,况且我也没有逗猴子。事后导游带我去当地医院打了第一针疫苗,并承诺负责所有的医疗费。回到家后我又接着打了剩下的4针疫苗。旅游合同中已含保险,是否要求索赔呢?另外赔偿标准是什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