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的朋友是一名农村公交车司机,在石桥与回隆之间跑客运。正月初六上午十时,石桥的公路上车辆众多,交通拥挤。我朋友的车装满了人正准备出发,一辆丰田越野车却借道逆向行驶,堵在了朋友的车前。朋友上前请对方不要这样,对方却态度蛮横。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对方对着朋友的车踢了几脚,并放话:你总要回石桥,再找你算账!朋友对此并未放在心上。
下午二时过,朋友拉了一车人刚停在车道上,对方拉开车门,一把拽下他,九个人一哄而上就是一阵拳打脚踢,其中一人还掏出了弹簧 *** ,在刺向朋友时被同伙截住未遂。因车前方有公安机关安装的天眼,他们便又把朋友拖到车后继续暴打。致使朋友多次昏迷,呕吐四次,头部鼓起几处大包,左手食指骨折。当时围观者众多有人作证,并有公安调查取证。下午在当地医院对手做了照片后,于第二天到县城骨科医院做手术,确诊为左食指近节闭合性骨折,打了三颗钢针并石膏,住院一周后出院。
回到家,对方多次找人想私了此事,还言语中带刺恐吓。请问律师,如果我们走法律途径,对方应该承担怎样的后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