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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餐厅无经营执照非法经营,现没在经营,因房东制止其经营行为,其向法院起诉房东造成其损失,其中一项为可得利益损失,并向法院递交2009年7月1日至10日的营业状况及该月营业额为16万元的事实。那么我想问,其非法经营所得工商部门是如何处置?我向哪个部门举报?

其它综合
2011-03-06 23:38:5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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