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我是一名外省来东莞务工人员,在此期间和丈夫感情产生破裂,已分居两年,最近两人经过电话沟通,双方就子女抚养方面达成协议而同意离婚,现请问是否可以直接在东莞市办理离婚手续?因结婚证是在四川省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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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能证明你在东莞有居住地,你作为被告,你丈夫作为原告,可以在东莞法院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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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法院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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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方有在东莞居住一年以上的居住证,可以起诉离婚,不用回去办离婚,手续简单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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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的,但必须在法院办理
还有什么疑问,建议电话咨询,我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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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