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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按揭购房,当时开发商签了购房合同和银行签了一份抵押贷款合同,当时合同中利息85折优惠,提供了收入证明,婚姻证明等等,然后2月份得到银行通知再去办审批手续,利息优惠变成了9折,并被收取了1800多的手续费! 请问银行故意等到利息优惠取消后再通知去办审批手续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有没有什么约束? 第一份合同我没有存根,全部被银行拿回去了,然后被银行单方面改动,作为弱势群体的用户如何才能维护好自身的利益?

证券投资
2011-03-05 10:40:5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