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15岁人纠集几个15岁人和其他十几个15岁人打架,纠集方有人将对方刺成重伤(纠集方组织人没有刺伤对方)。请问纠集方的组织者负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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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否构成犯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是出于报复或者其他不服与对方斗殴,则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情形,但是由于不符合年龄条件,因此不会构成聚众斗殴罪,因为该罪的主体是16周岁以上,如果是故意伤害的话,则是要承担刑事责任了,因为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犯故意伤害导致重伤的,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你说的情况不是很具体,可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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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案的情况来看,组织者应当负刑事责任,首先,组织者的年龄已满14周岁且不满16周岁,对于该年龄段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故意杀人、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但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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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