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甲在一工地打工,与工地旁收购站老板丙认识,甲向丙说他们工地老板是他姐夫。两个月后一上午,甲窜至原工地旁一工地的电缆井内盗窃电缆线,将电缆线锯断后放在工地。在盗窃过程中被丁发现,甲答应给丁五百元后丁不报警。后甲联系丙说有废电缆处理,让其开车到工地来拖,丙同意。甲与丙在工地外一百米处见面,甲在车子让丙先预付一千元钱,说要给工地带班的分钱,丙认为甲瞒着自己姐夫卖工地的电缆,在车上给甲一千元后,开车带甲到工地后同甲一起将电缆线二百余斤装车后予以收购。丙付给甲三千元,自己卖线得四千元。

刑事案件
2011-03-04 19:21:5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赌博罪共犯如何量刑
刑事辩护 2873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需要支付哪些费用?
房屋抵押个人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需要支付哪些费用?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立案标准
刑事辩护 11915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初探
洗钱罪 7627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初探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