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奶奶去世以后留下几处房产和一笔存款,但有两住房产之后拆迁,并与拆迁办签订两份购房协议,产权所有人仍是奶奶,其中一份在我爸爸手
上。因为没有遗嘱,经大家协商后决定让我们家放弃房产,由他们补贴一定的资金再加上存款由我们来继承,并签订分配方式的协议,交由县拆迁办
,留作日后办理购房手续之用。但由于第一份合同的签订时我爸爸受到他们的欺骗和协迫,分配结果有失公允,之后进行了第二次协商,并确定新的
分配方案,由我们继承其中一处房产,但拿出一定数额的资金来补偿他们。口头协商好之后我们因购房期限问题先交出了购房协议,并到拆迁办选房
签字。但之后亲戚马上反悔要求加价,并拒绝在新拟订的遗产分配协议上签字,请问此时我们采取哪些措施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