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变压器为90年代所建,当时家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导致该变压器建于我家房屋不足一米之处。后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加强,考虑安全方面,希望供电公司挪走,经联系和供电局现场勘查,说无法挪动,可是,我家房屋是60年代所见,变压器为90年代所见,此可证明我家房屋为先有建筑。另外变压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GB50053-94)规定,其变压器外廓与建筑物外墙的距离应大于或等于5m。再有此变压器没有任何保护和安全措施。供电公司了解情况后知道自己违规建筑,但不管不问,以无法挪动为借口退让。一直至今。
望有意律师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