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单位一位职工(50岁)在上班时间(上午8点10分)在离学校10公里处因车祸死亡(上午8点上班),他骑无牌摩托车(有证),对方是汽车,汽车方赔付他23780元,他妻子(47岁)要求单位进行工亡赔付,我单位对工亡认定有两点异议,一,他出车祸时间是上班时间,不是上下班时间,二,他发生车祸的 地点不是他上下班的必经之路。再就是听说若有一方的赔付已经超过正常工伤赔付的标准时,单位一方可不予赔付,我们不懂,特向律师们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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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若不是在上下班时间、上下班必经路段受交通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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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问题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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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按你的描述的情况,应认定为工伤.工伤赔付与交通事故的赔付不同,工伤职工家属可以获得双重赔偿.如有其他问题,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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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