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李作华37岁,江西人,2011-02-22下午上班时间的工作场地受伤,因厂方抢救不即时导致死亡。因死亡者家属跟厂方协商无果后厂方不向死者家属提供食宿。请问受害 家属该怎么办?请问厂方因该赔偿受害者家属多少钱?需要怎么样的程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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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应当申请工伤认定,再提出索赔申请,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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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准: 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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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伤死亡的话,可以要求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要求赔偿的项目包括一次性工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如果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话,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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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