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我通过张某介绍买了一处宅基地当时张某交的定金我付的全款,然后借于张某居住,2002年张某以他出钱买房为由,说房子有他的一半,并全部占有了房子。我鉴于多年的亲戚关系,没他介绍我也买不到,2006年和他签订了协议一人一半,但他一直没有交房,他还一直霸占着,到了2008年上法院后,才自行调解,又签了个补充协议,还是一人一半,遇拆迁,拆迁后总额一人一半。现在拆迁了,他又要求他盖的房子归他剩下的一人一半。请问这样的两份协议可否判定为,一方没有遵守,为无效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