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教下关于离婚起诉方面的问题,女方未满18岁就和男方事实婚姻了3年,生下孩子后两年办理结婚证,后因感情不和男方经常对女方家庭暴力和精神上的打击,分居两年,现在像法院起诉离婚,是否准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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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案我们认为:
1、目前我国民事法律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
2、自从你们领证后就是合法夫妻关系。
3、《婚姻法》第32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婚姻法》第32条第三款第二项第四项明确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均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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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证据,如果证据确凿,应该可以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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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有证据证明你们已分居两年,向法院起诉离婚第一次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如第一次不判离,等6个月后再行起诉第二次离婚是会判离的。如还有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我,更详细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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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分居两年。或者有证据证明男方有家庭暴力,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认定你们感情破裂,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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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
条件许可的话 ,可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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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无维系可能协议不成可诉讼离婚,可持相关材料面谈具体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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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分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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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