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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9年四月份租了一套房子,到现在2011三月退房,我们之间没有签订租房合同。退房的时候,房东发现卫生间的浴霸灯不亮了,要我赔偿。还有洗脸盆下面橱柜因为漏水照成了里面的木板发霉有些腐烂,然后房东自己就把里面的木板全都拉掉了,像这样非人为的问题,我应该赔偿吗?

其它综合
2011-03-02 14: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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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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