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我祖父母都去世了,留下一套房子。他们的子女三个,但现在只剩下一个女儿和三个孙子女和一个外孙女,他们生前如果有立遗嘱把房子给女儿的话,那是否我们这些孙子女都不会有分配房子的权利?这套房子当初是三个子女和我祖父母一起出钱买下的。
如果老人没有留下遗嘱的话,我们这些孙子女是否也有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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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来处理(但是该房应当是产权房,公房则不能遗嘱)。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由老人三个子女来继承,子女不在的,由子女的继承人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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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爷爷奶奶有遗嘱,应按遗嘱处理。如果没有遗嘱,孙子女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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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遗嘱,有继承权的就不能继承了。
如果没有遗嘱,就按照继承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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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