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8年11月份,通过电话协商把一车新疆块煤送给我一客户.当时商议付一半款,等到货下到他那里,说暂时只能付点运费,下余的钱等把煤处理完再给.最后写一欠条欠款13800.00元·后来经多次催款,对方都没有诚意还款.2010年元月份,我又去了他家,了解到他又买了一辆二手单桥货车.当时刚好又出了追尾事故.他又向我求情借2000.00元.并保证车修好后,每个月给我还上一点.到年底还清.就这样处于同情我又相信他一次.可是直到现在一分钱都不肯还.我觉得真是让他又骗了一次.该用法律解决的时候了.请问律师该怎样做才能追回欠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