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被告,原告以性格不和为由提出离婚诉讼,还要求现有的摩托车和电器归其所拥有,请问被告该如何答辩?被告不愿意把这些财务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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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属于婚后共同财产,你要求取得这些财产,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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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是平均分割。如有需要欢迎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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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委托律师积极诉讼,有需要欢迎联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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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同意离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可平均分割。
对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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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