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跟老公提出离婚,现我有一套安置房,而老公本来有一套商品房(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过户给他爸爸了,如果我们离婚的话,我的这套安置房他如果要求分割的话,法律上会支持他吗?还有就是我的小孩三岁,会判给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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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和商品房 都是婚后购买和分配的话 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房屋没经你同意 你可以提出撤销之诉 要求返回房产 小孩年幼一般跟随母亲 但对方抚养条件比你好很多 可以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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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过户给他父母,你可以主张这房子仍为夫妻共同财产,安置房也为共同财产.小孩看谁抚养更有利就归谁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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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商品房是婚后买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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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较复杂,建议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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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