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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女朋友还没结婚,未来的岳父想赠送一个农村宅基地给她女儿,然后房子由我家(男方家)来建,建好结婚。但我妈想要女方家提供赠送协议,并且要写上我和我女朋友两个人的名字,但未来岳父说只能写他女儿的名字,不能写我的。我妈担心以后会有什么变故,怕盖好房子到时候女方不嫁给我了,那宅基地上只有女方的名字,没我的名字,房子又拿不走,自己吃亏。 我想问下:1、农村集体土地,能赠送给她女儿吗?如果可以能写上我的名字吗? 2、如果不能加我的名字,那需要些什么协议或者是其它的证据来说明房子是男方家的,到时候有什么变故,就算房子搬不走,也不至于吃亏,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 3、我和老婆生活在一起很好,那么怎样才能使宅基地和房子永远属于我们两个人的,要办哪些证?

其它综合
2011-02-28 11:5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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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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