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与房东签订了1年的租房合同。
但是租到第2个月的时候,发现房间渗水。造成大面积的潮湿。
当时也向房东反应了这个情况,但是房东以种种原因推迟到4个月
才大体上进行修复(只是比之前要好一点)。
因为房子的原因,我们申请在租房6个月的时候进行退租。
(退租的申明是在租房4个月的时候就已经向房东提过,房东也口头答应退租。)
就在租房6个月进行退租的时候,房东出尔反尔,说没有租到一年,你们拿不到押金。
事情关键:合同的确没有写明因房子的问题可以进行退租。
我想咨询的是:因为房子的原因造成对人身体有伤害为由,上面的合同还有效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